部门名称 |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 |
事项名称 | 计划生育异地手术申办 |
办事对象 | 广州市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参保人(含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的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和未就业配偶) |
办事依据 |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5〕41号) |
办理条件 | 参保人因特殊情况(单位为异地分支机构,已申请异地分娩的)需在异地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
办理程序 | 1.单位经办人(代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相关资料后,符合条件的,即时给予办理; 3.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在《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签名确认。 |
所需材料 |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一式两份;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如《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参保单位开具的计生证明,施行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术者须区或县级以上计生行政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 |
联系方式 | 020-12345 |
手工办理方式 | |
受理部门 |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各二级经办机构 |
受理地点 | 详见广州医保管理网首页—联系我们 |
受理时间 | 1.直属分局为星期一~星期五:上午9:00~12:00、中午12:00~14:00(值班服务)、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越秀分局星期六上午9:00~12:00值班服务;南沙分局为星期一~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五下午15:30~17:00内部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2.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区及增城区医保经办机构为星期一~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资料传递途径 | 单位经办人(代办人)携带资料提交申请→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
办理期限 | 即时办理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网上办理方式 | |
系统名称 | 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 |
链接地址 | 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 |
资料转递途径 | 单位经办人(代办人)上传资料——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资料预审核 |
办理期限 | 4个工作日 |
备注 | 网上办理为该事项的第一个流程,后续流程需手工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