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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7月起调整2018社保年度缴费基数
发布时间: 2018-7-5 18:19:40

     近日广州市税务部门明确,根据最新发布的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广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7月起社保费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从今年7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8213元调至20004元;下限从3170元调至3469元。另外,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上限从22275元调至24654元。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下限从4455元调至4931元。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广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895元调至2100元。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延缴人员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2017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218元的60%,即4931元。

项目 2017社保年度 2018社保年度
缴费基数上限 缴费基数下限 缴费基数上限 缴费基数下限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8213
2017年7月1日-2017年12月31日:2906
2018年1月1日-2018年6月30日:3170
20004 3469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在职职工) 22275 4455 24654 4931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7425 7425 8218 8218
工伤保险 22275 1895 24654 2100
失业保险 22275 1895 24654 2100
生育保险 22275 4455 24654 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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